近日,炎陵縣紀委通報2起“糾‘四風’、治陋習”典型案件。
1、縣職業(yè)技術學校副校長唐巧鋒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案。2016年7月11日晚,唐巧鋒飲酒后駕駛其私家車,在行駛過程中被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民警當場查獲,并給予其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16年11月26日,唐巧鋒受到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h職業(yè)技術學校黨支部書記馮芳芳和校長段小云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縣人民防空辦公室干部曾志勇公車私用案。2016年9月14日晚,曾志勇在未向領導請示的情況下,私自駕駛縣人防辦湘B9LR86公務用車到霞陽鎮(zhèn)天平村辦理私事,9月15日上午7時左右返回。在縣紀委函詢期間,曾志勇未如實報告,縣人防辦在沒有認真核實有關情況下,上報車輛使用情況至縣紀委。2016年12月1日,曾志勇受到黨內(nèi)警告處分,縣人防辦責令其支付車輛燃油和損耗費用150元,并對分管領導進行約談??h紀委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的縣人防辦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炎陵縣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