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認真履行監(jiān)督職責,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近日,省紀委駐省委組織部紀檢組出臺了《關于對綜合監(jiān)督單位黨員干部進行黨風廉政談話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立足運用第一種形態(tài),為突出針對性和操作性,明確談話的四種類型:一是日常談心談話,堅持經(jīng)常性、多層次與黨員干部交流思想和了解情況;二是任職廉政談話,及時對新任處級干部進行黨風廉政方面的教育和勉勵;三是集體約談,在重要事項或重要節(jié)點對處級領導班子或處級干部就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壓實主體責任等方面提出意見和要求;四是提醒談話,對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有問題反映但暫時難以核實或輕微違紀(無需給予紀律處分和誡勉談話處理)的領導干部進行教育警醒。
《實施辦法》明確規(guī)定:適用對象主要為綜合監(jiān)督單位領導班子及省管干部和處級干部,必要時可適用于科級及其以下干部。談話主體一般為紀檢組組長、副組長或受組長委托的工作人員,也可會同綜合監(jiān)督單位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或有關部門共同進行。實施談話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必須按規(guī)定程序和要求進行,嚴格遵守回避、保密等各項紀律。(駐省委組織部紀檢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