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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建立完善"三個清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

來源: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wǎng)站 編輯:張交通 2017-03-21 10:50:48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紀委印發(fā)了《關于建立完善全面從嚴治黨“三個清單”的通知》,通過建立完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問題清單和問責清單,進一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為切實解決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從完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問題清單”和“問責清單”入手,要求各地各部門(單位)對2016年建立的責任清單內(nèi)容進行修訂完善和細化,既體現(xiàn)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又突出單位特性和崗位特點,實行一崗一責,一人一責,切實把責任搞清楚,分解壓實到每個領導干部身上,使人人有責、人人擔責、人人盡責。認真組織對黨的十八大以來開展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查找出來的問題,以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巡視巡察、督查督辦、信訪舉報、紀律審查等反饋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分析,建立清單,逐項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做到問題清、措施嚴、責任明,以問題清單促進問題整改,推進責任落實。對照責任清單和問題清單,逐項列出責任不落實、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問責清單,明確問責情形、問責依據(jù)、問責處理。問責情況一人一檔、一事一檔,全程留痕。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要高度重視,抓好落實,主要領導對“三個清單”內(nèi)容要進行認真審核,落實“簽字背書”,清單內(nèi)容要在一定范圍內(nèi)公示,廣泛接受監(jiān)督。

  2016年,自治區(qū)紀委督促27個市縣(區(qū))和89個區(qū)直部門建立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清單,落實簽字背書要求,將責任細化到各級黨組織和每個領導干部身上,做到全程記錄、履職留痕。深入學習貫徹《中國共產(chǎn)黨問責條例》,研究制定自治區(qū)實施辦法。對發(fā)生嚴重違紀問題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地區(qū)、部門和單位實行“一案雙查”。2016年,全區(qū)共查處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問題45起,問責處理50人,其中處分21人,對4起典型問題在全區(qū)通報。(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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