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郴州市紀委通報2起違反村(社區(qū))“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紀律典型案例。
1.桂東縣寨前鎮(zhèn)流源村黨員鄧愛根違反村(社區(qū))“兩委”換屆選舉紀律案件。桂東縣寨前鎮(zhèn)流源村黨員鄧愛根在村(社區(qū))“兩委”換屆期間,違反組織紀律,于2017年3月,在得知其女兒鄧海蘭有意參與流源村支“兩委”換屆競選后,采取上門拜訪、碰到時說情等方式,向流源村多名黨員、村民代表提出為其女兒鄧海蘭投票的請求,其行為違反了省委“八個嚴禁”換屆紀律。2017年3月18日,鄧愛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宜章縣赤石鄉(xiāng)曹田村未按程序和要求推選村民代表問題。曹田村在村(社區(qū))“兩委”換屆期間,違反換屆選舉工作紀律,于2017年3月8日至10日,在組織推選村民代表時,未按程序召開村民小組代表會議,并采取編造推薦代表會議記錄、直接指定村民代表等不符合程序要求的行為,導致推選產生的57名村民代表資格不合法。對此,曹田村黨支部書記鄧以書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7年3月20日,鄧以書受到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處理。(郴州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