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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通報7起 “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來源:三湘風紀網 作者:常德市紀委 編輯:張交通 2017-05-22 11:01:02
 

  日前,常德市紀委對7起 “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1.鼎城區(qū)十美堂鎮(zhèn)楊家臺村原黨支部書記郭微華優(yōu)親厚友問題。2013年至2015年,郭微華任楊家臺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違規(guī)將不符合危房改造或低保政策的親友郭微強、葉幺妹、胡四元、龍志國、楊時曉、段學國列入危房改造戶或虛報為特困低保戶,騙取危改、低保資金共計4.23萬元。郭微華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財政。

  2.桃源縣沙坪鎮(zhèn)規(guī)劃建設環(huán)保站原站長唐明建以權謀私問題。2008年至2015年,唐明建任沙坪鎮(zhèn)規(guī)劃建設環(huán)保站站長期間,在村(居)民新建、改建房屋過程中,違規(guī)收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24.8萬元,其中24.35萬元被其據(jù)為己有。2016年8月,桃源縣人民法院判處唐明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10萬元。唐明建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財政。

  3.臨澧縣四新崗鎮(zhèn)鰲山村套取私分土地征收補償款問題。2009年至2011年,鰲山村黨支部書記兼村主任何滿武、村委委員胡華進、會計何尚銘、婦女主任石春香,采取虛列支出的方式,套取平分東常高速公路土地征收補償款24.98萬元,全部用于個人開支。2016年7月,臨澧縣人民法院判處何滿武、胡華進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10萬元;判處何尚銘、石春香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10萬元。何滿武、胡華進、何尚銘、石春香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財政。

  4.澧縣如東鎮(zhèn)楓林村虛列項目套取專項資金問題。2014年至2015年,如東鎮(zhèn)楓林村原黨總支書記朱鄭健、會計李登揚,采取虛列馬工湖水源補償工程征地補償款的方式,套取財政資金15.72萬元,用于村級公路建設等其它支出。朱鄭健、李登揚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財政。

  5.安鄉(xiāng)縣安豐鄉(xiāng)鐵路灣村原黨支部書記胡新華截留群眾危改資金問題。2015年,胡新華任鐵路灣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期間,違規(guī)截留群眾危房改造補助資金4000元;在為群眾申報危房改造補助時,多次吃拿卡要,造成極壞影響。胡新華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群眾。

  6.常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征拆辦工作人員羅隆彬、劉德勝以權謀私問題。2015年5月,羅隆彬、劉德勝在區(qū)征拆辦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違規(guī)為拆遷對象提高拆遷補償標準,共同收受拆遷對象財物3萬元。羅隆彬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劉德勝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財政。

  7.桃花源旅游管理區(qū)桃花源鎮(zhèn)農協(xié)村原黨支部書記毛和初套取侵占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5年至2016年,毛和初任農協(xié)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幫助該村五保戶羅文伯、李菊初申報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機會,通過虛報房屋維修改造造價,違規(guī)套取、侵占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47萬元用于個人開支。毛和初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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