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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干部切不可“權(quán)”“錢”私用

來源:張家界廉政網(wǎng) 作者:王兆偉 編輯:張交通 2018-11-01 17:04:24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曾指出:“領導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僥幸”。權(quán)力本由黨和人民所賦予,殊不知,權(quán)利是把“雙刃劍”,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反其道而行之者,終將自食惡果。作為國家公職人員,更應該常懷敬畏人民群眾、黨紀法規(guī)之心,不存僥幸之心,用好手中公權(quán),方能心懷坦蕩,一身清白,前途光明,才能真正的為人民辦實事、辦好事、辦人民群眾滿意的事。

  上至高層領導干部,下至小小村官,不論官位高低,權(quán)利都為人民群眾所賦予,要拒絕官本位思想,要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因此行事前必須掂量一下,切不可“任性”。公職人員必須做到權(quán)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始終堅守秉公用權(quán),不能因眼前利益,不能因一己私心,切不可“權(quán)”“錢”私用。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放任“濫用公權(quán)力”這種行為肆意作為,必將作繭自縛,自掘墳墓。比如國家統(tǒng)計局原局長王保安先后在多個重要部門任職,他利用自身職權(quán)為自己親戚提拔使用“打招呼”,再用手中權(quán)力為其親戚謀取巨額利益,同時也從中變相為己牟利,肆意妄為地利用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quán)力“撈金謀利”。本應是大有作為的領導干部,為何沒能勵精圖治、守住底線?王保安的落馬史,不難發(fā)現(xiàn),完全是由于其沒有用好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quán)力,咎由自取所致,最終也受到法律的嚴懲。

  所以說,黨員干部要樹立正確的權(quán)力觀、金錢觀、價值觀,“三觀正”至關重要,切不可“權(quán)”“錢”私用。古人云: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黨員干部手中的權(quán)力來自于人民,當然要為人民謀福祉,切莫像案例中一樣,滋生“錯位的權(quán)錢觀”,不為人民謀福祉罷了,反而利用權(quán)力、作威作福,撈取錢財,為己私用。黨員干部身處領導崗位就要明白,當官就要固守清貧,做“人民的勤務員”,一旦“權(quán)”“錢”私用,后果只會“禍患無窮”! (五道水鎮(zhèn)政府 王兆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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