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袁國圣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仍然不收斂、不收手,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辦理虛假出生醫(yī)學證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目前,袁國圣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來源: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
袁國圣在接受組織審查時,距離他當選潼南區(qū)政府副區(qū)長不足6個月。在這不足6個月的時間里,他在明知中央對重慶巡視“回頭看”才剛剛結束,一名老板因行賄被檢察機關采取過強制措施,依舊我行我素,先后18次收受16人紅包禮金共計10萬余元。
筆者認為,走上貪腐之路多出于兩種心理。其一是工資低造成的心理不平衡。如同袁國圣自己所說身邊很多老板的學識、能力都遠遜自己,卻過著紙醉金迷、夜夜笙歌的生活,心中的秤桿更加失衡,對金錢的貪婪越發(fā)膨脹!其二是腐敗的“合法性”與“隱蔽性”。如同袁國圣自己所說的打著“商務介紹費”這樣 看似“合法”的幌子,選擇性地收取錢財或者找“中間人”代收這樣的隱蔽操作。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袁國圣他也曾奮斗、拼搏,起初還反復告誡自己,切莫在油多的地方滑倒,要戰(zhàn)勝人性的弱點,把握住自己的底線,但在迎來事業(yè)輝煌后的他因沒到達自己想要的位子,認為晉升遇阻,組織虧待了自己,不公平。逐漸地心態(tài)開始失衡,不再信馬列轉而信鬼神,不再信組織轉而信金錢,從起初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到埋怨組織,再到如今的不能升官那就發(fā)財?shù)呐で^程,一步步陷入了貪腐的泥沼里不可自拔,墜入黑暗的深淵中萬劫不復,終淪落為階下囚。
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仕途的不順其實只是他走上歧途的一個客觀因素,自身的貪婪才是重要原因。在收受錢財時,袁國圣通常都會為自己找好“脫罪”的理由。比如,他在渝隆集團主持開發(fā)的某項目股權轉讓過程中,以“商務介紹費”名義,既收受股權收購方數(shù)百萬元,又收受股權轉讓方數(shù)十萬元。自認為‘遮羞布’冠冕堂皇無可厚非,即便出事也能‘脫罪過關’,殊不知這種‘遮羞布’行為無異于掩耳盜鈴般自欺欺人。作為一名黨員的他放棄了對理想信念的追求,就如同“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一樣,墜入深淵只是早晚的事。
黨員干部要始終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和有責任擔當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熱情,而應該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欲之害、常修為政之德,把已取得的成績和獲取的榮譽作為繼續(xù)努力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強勁動力,無論何時何地,都應繃緊紀律之弦,做到“慎權、慎獨、慎微、慎友”,為民服務心無旁騖,萬千誘惑中不忘初心,讓初心在公眾監(jiān)督的“光合作用”下茁壯成長。干凈為官、清白做人,遠離掩耳盜鈴的把戲,避免作繭自縛的自欺欺人,才能不忘共產黨人的本色。(慈利縣許家坊鄉(xiāng)紀委王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