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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的“牌子”不是謀取私利的“通行證”

來源:三湘風紀網 作者:陶仁 編輯:張交通 2017-10-12 10:50:26
 

  2017年5月11日,河北省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了國家統(tǒng)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保安受賄案。王保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審批、業(yè)務承攬、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54億余元,一審被依法判決無期徒刑。

  電視專題片《巡視利劍》第四集《巡視全覆蓋》中一段王保安的自白,不由得讓人深思:“我覺得中央部委呢,一報牌子人家就有影響力,我利用了黨給我的職務和職位的影響力。”

  王保安口中的“牌子”,是他中央部委領導干部的身份,“牌子”背后的影響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這樣的權力,本只能為人民服務,為國家服務。然而這個“牌子”,卻成了王保安撈取個人好處的“通行證” ,暴露出來的問題令人深省。

  2011年,王保安的四弟王紅彪得到了河南省28家農村信用社的違規(guī)聯(lián)合授信數(shù)億元,并拖欠貸款利息不還,只因為王保安有著“財政部的部長助理”的“牌子”。一名商人老板為王保安送上一套面積318平米,總價值近5000萬元的豪宅,只因王保安換了“財政部副部長”的“牌子”,手里有著更大的審批權限。

  每一名黨員領導干部,不論有什么職位的“牌子”,都要嚴格約束自己,讓公權為公,都只能在法律賦予的職權范圍內行使權力,一心一意為人民謀福祉,絕不能拿著這個“牌子”去搞利益交換,換個人私利。黨員領導干部更要教好子女,管好家人,培育良好家風,決不能容忍親屬、下屬等人借著“牌子”狐假虎威,借助其權力和影響從中牟利。值得警惕的是,當有人拿著領導“牌子”、打著領導“旗號”辦事的時候,切不能輕信、盲從,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章制度辦理并主動報告,絕不能趨炎附勢,同流合污。

  王保安利用公權力構筑的王氏家族曾一度輝煌,然而最后在巡視的利劍下走向不歸之路。這個案子警示黨員領導干部,身份的“牌子”不是謀取私利的“通行證”,每一名黨員領導干部都要嚴守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模范遵守黨章黨規(guī)黨紀,注重家庭家教家風,自覺同特權思想和特權現(xiàn)象作斗爭,才能無愧于黨和人民的信任。(桃源縣人防辦 陶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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