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湘風紀網站通報“湖南省4名廳級領導干部受到‘斷崖式’處理”, 明確“考慮到羅東海等4人認錯、改錯、悔錯的態(tài)度,按照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分。這讓我們看到:在全面從嚴治黨的背景下,“斷崖式”處理釋放出“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的強烈信號,體現(xiàn)了“四種形態(tài)”的充分運用,更是對黨員干部的嚴管與厚愛。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遵守黨的紀律是無條件的,要說到做到,有紀必執(zhí),有違必查,不能把紀律作為一個軟約束或束之高閣的一紙空文。”黨紀嚴于國法,治黨務必從嚴。“斷崖式”處理體現(xiàn)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原則和要求,展示了“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fā)展”的堅定決心。而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必須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事實上,一些領導干部違法大都是從違紀開始的,往往是小錯釀成大錯,正如人們所言:“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階下囚’”,類似慘痛的教訓還真不少,也確實令人深思、值得警醒。反腐敗既要維護紀律處分的嚴肅性,又要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干部,就必須用好“斷崖式”處理這一執(zhí)紀利器。
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中指出: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斷崖式”處理就是依紀依規(guī)對嚴重違紀者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既使嚴重違紀者付出慘痛代價,又使其他黨員干部受到警醒。有人調侃,“斷崖式”處理是“辛辛苦苦幾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也有人直言,“斷崖式降級”讓那些心存僥幸的領導干部,明白什么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什么是“作繭自縛”“身敗名裂”。還有干部說,“斷崖式降級”有助于領導干部增強自律觀念,樹立敬畏紀律的意識。不可否認,“斷崖式”處理,不僅毀掉了違紀者的“三觀”,更是讓其他黨員干部從內心引以為戒。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從嚴治黨關鍵在從嚴治吏。從嚴治吏,重在從嚴執(zhí)紀、從嚴懲處,不留“后門”、不開“天窗”,讓踩“紅線”、觸“地雷”者,受到足夠有力的懲戒。“斷崖式”處理強化了懲戒和震懾威力,具有“查處一個、挽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湖南省4名廳級領導干部受到‘斷崖式’處理”, 再次教育警示黨員領導干部一步步走上領導崗位很不容易,一定要明底線、知敬畏,守紀律、講規(guī)矩,慎重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沅江市紀委 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