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桑植縣紀委對近期查處的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件予以通報。
1.桑植縣馬合口白族鄉(xiāng)劉家寺村黨支部書記劉海清、村主任向延鴻、村文書谷祥勇、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主任谷春絨虛報便民橋工程款、設立小金庫問題。2017年11月30日,劉家寺村委會以鐘某的名義,從村委會報出便民橋項目資金15萬元,實際用于支付便民橋工程款3.2萬元,支付稅款8313元,支付便民橋工本費4350元,剩余105337元資金由向延鴻保管,未納入村級賬戶統(tǒng)一管理核算,設立小金庫。2018年4月10日,村委會將向延鴻保管的105337元資金上繳到馬合口鄉(xiāng)財政所村級賬戶。劉家寺村還涉及其他違規(guī)違紀問題。2018年6月20日,劉海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向延鴻、谷祥勇、谷春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桑植縣八大公山鎮(zhèn)原車大河村黨支部書記向立林設立小金庫問題。向立林在任車大河村黨支部書記兼任村主任期間,將2012年至2014年車大河村集體退耕還林資金36700元私自保管,收支情況未納入村賬管理。2017年11月4日,向立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桑植縣人潮溪鎮(zhèn)人民政府工作人員陳賢君因工作失職,導致貧困戶重復享受危房改造資金問題。2012年,人潮溪鎮(zhèn)人潮溪村巖坪組村民鄭某以其父的名義享受危房改造資金9000元。2015年,陳賢君在人潮溪鎮(zhèn)危房改造工作中,未對該戶的危房改造情況進行核實,導致鄭某再次享受危房改造資金40000元。2017年12月5日,陳賢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桑植縣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