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桑植縣紀委對近期查處的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件予以通報。
1.桑植縣沙塔坪鄉(xiāng)大木塘村支部委員李興孝違規(guī)開支公益林補償款問題。2015年,李興孝任原麻田坪村(現(xiàn)并入大木塘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在沒有召開村民大會的情況下,組織村組干部、黨員、部分群眾代表開會,決定將原麻田坪村屬于村民的公益林2016畝補貼款29232元用于整修鄧家灣和轉子河被沖毀的公路和涵管。2017年11月20日,李興孝受到黨內(nèi)警告處分。
2.桑植縣利福塔鎮(zhèn)赤溪村碗田峪組組長張澤林違規(guī)平分財政扶貧發(fā)展獎補資金問題。2014年赤溪村給碗田峪組分配貧困戶名額34人,之后碗田峪組召開小組會議時,未按規(guī)定對貧困戶進行評議,口頭約定以張澤林等5戶名義申報脫貧獎補資金,資金下發(fā)后,由本組村民按人均進行分配。2016年12月14日,碗田峪組將8900元脫貧獎補資金進行平分。2017年11月23日,張澤林受到黨內(nèi)警告處分。
3.桑植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向佐剛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7年11月15日,向佐剛私自將空殼樹鄉(xiāng)不符合“陽光助學”條件的彭某和鐘某兩戶列為資助對象。同年12月,彭某、鐘某享受到每戶5000元的 “陽光助學”資金。2018年6月20日,向佐剛受到黨內(nèi)警告處分。(桑植縣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