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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群眾監(jiān)督“利刃”,斬貪污腐敗“害草”

來源:張家界廉政網 作者:谷梅 編輯:張交通 2019-01-25 11:49:57
 

  “人視水見形,視民知治不”,廣大老百姓猶如一面鏡子,折射出執(zhí)政者的執(zhí)政能力。要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凈化黨內政治生態(tài),則必須要充分發(fā)揮群眾的監(jiān)督作用。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群眾監(jiān)督無疑是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一把“利刃”,我們要拓寬群眾監(jiān)督的渠道,保護檢舉揭發(fā)人的合法權益,對檢舉出的問題,嚴肅處理,決不包庇,用好這把“利刃”,斬盡黨員干部中貪污腐敗的“害草”。

  拓寬交流表達渠道,讓群眾省心。要充分發(fā)揮群眾監(jiān)督作用,則不能讓群眾“憋著話,無處說”。向老百姓開放多種表達渠道,公示舉報電話,設立舉報信箱,每周安排固定時間接待來訪群眾,同時,可充分發(fā)揮政府門戶網站作用,活用QQ微信等手機交流軟件,使群眾不出門也能和政府部門“面對面”交流。最終達到群眾反應問題“想說就說”的效果。

  依法保護舉報權益,讓群眾放心。若想讓群眾“放心說話”,則必須依法保護檢舉人的合法權益。近日,廣東通報了一起紀檢干部失職失責泄露舉報信息的典型案例。這類案例并不罕見,舉報者與被舉報者往往互相熟悉,假若舉報者信息暴露,尤其讓被舉報人知曉,那么,舉報者極大可能面臨威脅恐嚇、打擊報復,也讓廣大群眾“有話不敢說、謹慎說”,嚴重破壞了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

  嚴查嚴辦一查到底,讓群眾寬心。要讓群眾有“說了話”有用的感受,則必須對于檢舉發(fā)現(xiàn)的問題,一查再查,絕不姑息。對舉報反映的問題,一經查實,必須依法辦理,嚴禁包庇或者從寬處理,不僅要追求其追究行政責任也要追究法律責任。對于處理結果,通過各種渠道公開公示,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積極性,激發(fā)人民群眾參與熱情。

  習近平總書記一再告誡“切忌自說自話、自彈自唱”,要求“堅持開門搞活動”,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我們必須“打開門來”干工作,讓群眾多參與,主動接受群眾監(jiān)督,讓群眾“有處說話、放心說話、說話寬心”,還黨內政治一片凈土。(桑植縣五道水鎮(zhèn)人民政府 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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