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處分后,組織上不僅沒有拋棄、嫌棄我,還一直對我進行回訪幫助,幫助我從迷茫困惑中走出來。唯有努力工作,才得以報答組織的關懷。”受處分影響期滿的干部這樣說道。
  近年來,在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的高壓態(tài)勢下,一些違紀黨員和公職人員被給予了相應的處分。待到黨紀政務處分期滿后自動解除處分,怎樣幫助這些“跌倒”后的干部重新站起來,成為了擺在組織面前的一道現實問題。
  筆者認為,讓“跌倒”干部重新站起來,應著手于以下幾方面:一是要讓其干部端正思想態(tài)度,正確看待所受的處分。要讓“跌倒”干部認識到,“受處分”是違紀后所應承擔的責任;“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黨一貫的方針,組織之所以對其作出處分,是通過處分措施令其意識到自己錯誤的性質與危害,更是通過紀律處分來告誡其他黨員干部要嚴守黨的紀律,牢固樹立底線意識,避免在歧途上越走越遠。只有讓受處分的黨員干部正確認識到處分的目的和作用,才能及時調整心態(tài),擺脫負面情緒,走出心理陰影,避免自暴自棄。二是需要組織對其持續(xù)給予關心照顧,促其盡快重新振作起來。一方面,在影響期內,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應當多進行回訪教育,不可一處了之,不管不問。應對其關心幫助,通過談心談話、調研走訪等方式認真了解受處分人員思想、工作、生活動態(tài),傾聽他們對組織的意見和建議,做好受處分人員的思想轉化工作,幫助其卸下思想包袱、積極投入工作。另一方面,在影響期滿后,組織應當及時為受處分人員解除處分,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大膽起用甚至提拔重用表現突出的黨員干部,用實際行動向“跌倒”干部證明組織并沒有將他們打入冷宮,從而有效地激發(fā)受處分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三是營造寬容的輿論氛圍,用辯證發(fā)展的眼光客觀看待受過處分的黨員干部。“人非圣賢,孰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不容忽視的是,有的受處分黨員干部在影響期滿后仍有較大心理壓力,一些后續(xù)工作出色、得到提拔重用的干部也不免受到他人的議論;如果組織部門擔當精神不夠,即使處分期滿、擬提拔重用的干部在考察期間被提及曾受過處分就會被擱置起來。大大增加了這些“跌倒”干部重新“站起來”的難度。鑒于此,營造良好寬容的輿論氛圍,鼓勵他們改過自新、輕裝上陣、大膽做事,在新征程上闖出一片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