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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路上勿做“迷途人”

來源:張家界廉政網(wǎng) 作者:向俊盼 編輯:張交通 2018-11-28 08:24:12
 

  10月19日,福建省紀委監(jiān)委通報了3起黨員干部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為南安市公安局金淘派出所警務一隊原副隊長王巧進充當涉惡犯罪集團“保護傘”問題。最終,王巧進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11月21日)

  因幫犯罪嫌疑人逃避刑責,警官王巧進最終淪為了階下囚,通報一出,令人無不痛心疾首。是什么原因讓身為警察的王巧進成為了知法犯法的“迷途人”,在錯位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從而最終沒能逃脫淪為階下囚的結果?從通報中可以看出,王巧進心無戒懼,視黨紀國法如兒戲,為了所謂的“叔侄情面”沒能堅持原則,心存僥幸,幫“叔叔”逃避刑責,然而最終沒能逃脫掉法律的制裁,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近年來,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嚴查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清除了國家機關內部的少數(shù)“害群之馬”,震懾了犯罪分子。但在如此高壓之下,為何仍然有人踩“紅線”、踏禁區(qū)?究其原因,是法紀觀念淡薄,在利益的驅使下,權力觀、價值觀發(fā)生扭曲和“癌變”,從而毫不自知、自省,走上了違法違紀的“迷途”,以致滑入了罪惡的深淵。

  “前車之覆,后車之鑒”。王巧進從一名警察墮落成被人戳脊梁骨的涉黑涉黑腐敗分子,關鍵在于理想信念的喪失和道德觀念的淪喪,從而無視黨紀國法,給自己釀了一杯無法言說的人生苦酒,事后懊悔不止也已枉然。黨員干部的履職生涯就好比是一次旅行,在前行的道路上,總會遇到幾個“岔路口”。如何在前行的路上不“誤入歧途”,發(fā)生“危險”或“事故”?一方面,要點亮“警示燈”,加強黨員干部思想教育,以案明紀,運用典型案例強化警示教育,警示黨員干部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嚴守黨紀法規(guī)、規(guī)規(guī)矩矩辦事,防止步入“危險”道路;另一方面要拉起“警戒線”,加大監(jiān)督執(zhí)紀力度,對違紀問題嚴查快處,通報曝光,釋放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形成強大的震懾力,堅決杜絕“越界”行為。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自從黨的十八大以來,整頓作風的腳步從來沒有停歇過,從來沒有松懈過,王巧進等3起黨員干部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的案例,再一次敲響了警鐘,讓大家深刻地領會到“做官發(fā)財當兩道,為官心中要有戒”的真諦,我們每一名黨員干部要看清燈、守住線,前行路上牢牢守住做人、做事、用權的底線。(桑植縣空殼樹鄉(xiāng)政府 向俊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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